近日,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建设节约型机关,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云南省财政厅对2017-2019年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公开招标定点实施范围、入围企业、实施期限、优惠率等进行了明确,并对采购单位、入围企业、采购中心提出了管理要求,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
通过公开招标入围的定点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四家保险公司,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和6种商业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费率执行,商业险综合优惠率达27.75%。省委机关汽车修理厂等6家一类资质企业和昆明帅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12家二类资质企业入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工时、材料、管理费平均优惠率分别为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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