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财政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制定出台了涵盖评审专家管理、抽取、使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通过全面梳理、清理整顿、定向征集、规范抽取、用管回避、强制评价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形成了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共有评审专家9500余人,覆盖1500多个专业。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专家入库管理。在专家征集入库和信息维护方面,省、市财政部门均严格审核专家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情况,并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严查专家的信用信息,对存在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严禁纳入评审专家库。同时,分析专业、区域等分布情况,开展定向征集和补充工作,促进专家库结构更加均衡。
二是规范抽取使用管理。按照“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规范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实现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加密保存、抽用全程留痕,为实现公正评审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在使用管理方面,将采购代理机构(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和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纳入回避范围,避免了相关人员因身份交叉重叠、责任含糊不清而影响评审的公平与公正。
三是强化培训管理。按照“分级组织、形式灵活”的思路,实施培训管理。增强市级责任,分区域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培训;丰富培训形式,通过现场集中培训、短信平台推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提升评审专家的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和评审实务水平。积极引导评审专家守法守纪保底线,有规有矩保道义,诚信诚实保良心,进一步牢固“守法、守德、守纪、守信”意识,不断提升评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是严格出库管理。按照“行为挂钩、动态淘汰”的原则,在前期开展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处理处罚和评审表现与出库挂钩,对于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审专家,一律清理出库,净化专家队伍。
五是加强信息化保障管理。按照“流程科学、管理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省评审专家库系统,将专家管理制度规定、服务措施等嵌入其中,对存在违规抽取、逾期评价等情形的代理机构系统自动锁定,待纠正处理后才能重新使用专家库,极大规范了代理机构行为;对存在违纪等不良行为以及评价较差的评审专家,系统可予以实时警示,并根据预设的条件,视情节轻重,自动暂停其抽取资格甚至解聘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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