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调整省级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预算标准
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福建省财政厅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实际执行情况等因素,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发布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 。 《通知》指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具有较大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