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全社会助残扶残的良好风尚,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单位,舟山市财政牵头制订了《关于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的通知》,公布了《舟山市残疾人庇护产品目录(第一批)》,为帮护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提供了新的实现途径。
一是明确残疾人庇护产品的范围。主要为由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单位生产或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办公消耗用品、农林牧渔业产品,印刷、信息技术、物业管理、标牌标识制作、手工艺品和辅料加工、代工等产品和服务。
二是明确残疾人庇护产品的采购主体。市和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对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与残疾人庇护产品同一品目或者类别产品和服务的,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是统一认定首批生产企业和产品服务内容。全市共认定20家庇护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水杯、标志印刷、笔、衍纸手工艺品、米、蔬菜、水果、茶叶、猪肉、鸡、鱼、贻贝等农林牧渔业产品。庇护产品年度目录以及相关生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能力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旨在引导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