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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出台政府购买协会商会服务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6-14     
  本报讯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近期,江苏省南通市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协会商会服务的主要内容、政府扶持办法、监督管理机制等。

  一是确定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即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技术性服务,即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其他行业协会商会能承担的服务项目。

  二是实施目录管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将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明确过渡期扶持政策。对原来有财政预算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2017年按基数的60%给予支持;自2018年起,取消对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拨款。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强化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确保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相关部门将协会商会承接服务情况纳入年检、评估等。(丁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