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和县财政局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促进采购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确保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完成。
一是严格审核准入机制。按照法律规章的规定,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认真审核承接方的资质和条件,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方,并对其进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同时,将PPP模式一并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范围,努力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方。
二是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的资金,各预算单位必须对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坚决杜绝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同时,围绕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成本控制三个方面作出详细预判,不断规范采购执行预算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内容涵盖购买服务的必要性以及服务的产出、效果、效率、管理、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成本控制等,同时,要求实施购买服务行为的购买主体应对购买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购买主体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