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财政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规定》,从预算编报、计划编制、实施采购、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和《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了购买服务方向和范围,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先点后面,拓展范围。先期在公益性岗位、社区保安、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等领域开展了试点,积累了经验。目前,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已拓展到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劳动保障、残联、民政、社会审计、数据库运行维护、交通管理、消防建设等领域。
三是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政府与市场组织、民间组织、社会企业等各类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这种形式,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统一的、多层次、多渠道、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伙伴关系”,共同组成公共服务供给主体。
四是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建立由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对象组成的事前、事中、事后相互制约的监控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购买机构和项目的监督,严格服务标准,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服务质量。对购买服务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