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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发布时间: 2019-06-14     
  预算编制存在问题

  及时性、准确性低:有些部门不能适应早编预算和细化项目预算的要求,不能根据部门预算改革要求,在预算编制阶段将项目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使得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造成预算编制及时性、准确性较差,使得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资金的情况经常发生。

  定额标准体系未科学建立:一些地方的预算安排方法至今采取的仍旧是粗略估算、简单平均、硬性包干的方式,虽然易于操作,但往往导致部门间分配不均、合理性差,编制低标准或者无标准,如业务招待类预算编制标准偏低,实际支出普遍存在超标准现象。目前,对此类费用主要是按采购单位单项核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导致部门间差距较大及资金效益不高,同时,加大了资金控制与管理的难度。

  信息系统不完善:目前,部门预算还处在试点阶段,预算编制软件尚不成熟、不规范,如没有设立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查询功能、审核功能、统计功能的操作性不强。而且相关系统及各系统内部软件互不衔接,数字化程度不高,无法与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统发工资软件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已使用软件衔接配套,不能达到数据共享。

  预算管理行政化、随意化:如预算资金中项目资金安排,没有经专家审定和招标投标,由行政领导直接拍板;还有的支出标准(定额)也未经可行性论证,行政色彩较浓。目前,虽然对大型项目派遣了专管员,但也只是监管财务运行,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无法把财务运行与项目实施进行严密监管。(赵长宝)

  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政策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为依据,根据完成事业计划和行政工作任务的需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实事求是。

  完整性: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将采购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其他各项收入及各项支出形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完整、全面地反映在各采购单位的部门预算中,不得在预算之外另外保留收支项目。

  可行性:采购单位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时,要精打细算,切不可超前购买和消费。但有时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提高采购项目的技术含量要求,以避免不考虑发展而导致项目刚投入使用即落后的现象,造成更大的浪费。

  可靠性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一般不能随意调整。因此,采购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既要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应该采购的项目考虑好,还应该注意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及时、有无保证,不能预留预算缺口。

  统一性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口径、程序以及计算方法填列有关数字指标。

  突出重点:政府采购范围广、项目多,因此预算编制时,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先安排必须或紧急的项目。(赵长宝)

  治标立本

  明确采购标准

  政府采购预算不准确,一直是困扰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个难题:预算过大,大量资金剩余,财政资金归属成问题;预算过小,采购人需申报追加预算,会降低采购效率。导致这一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支出标准不清晰。如某学校修建教学楼,需要什么样的钢筋、什么型号的混凝土,采购人在编制预算时如不能确定,必然降低预算准确度。

  还有就是国有资产配备标准没有细化,如什么类型单位需什么配置的电脑,多大规模的单位需配备多少台电脑等。

  如果这两个标准在细化量化上能齐头并进,预算编制准确性将进一步提升。(赵长宝)

  明确具体项目

  应明确采购项目,以避免采购人随意变更、调剂采购其他项目。如果采购支出项目不够明确或具体,一方面会造成采购人无法认真执行采购预算,另一方面,又会给采购人擅自采购或调剂采购其他未经批准的商品带来借口等,从而丧失预算的约束力。

  因此,为有效避免这些问题发生,必须要求采购人在编报政府采购项目时,要在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本着从严节约、财力许可等原则和前提,作出明确而具体的采购项目。(孟庆洋)

  尽早出台目录

  政府采购采购目录越早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就越是能做到早计划早准备,预算编制就越全面、越完整。细化政府采购编制目录:一方面,要求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目录时,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进行细化,列出项目明细,将项目金额划分到采购的各种货物、服务、工程中,使其能与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对应,并将项目中不能参加政府采购的部分进行列明。另一方面,要求各采购单位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价、资金类型、供应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细化。如只写“服务类项目”比较空洞,最好细化到具体品目。只有细化采购目录,才能确保按规操作,才能杜绝操作上的漏洞,才能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赵长宝)

  规范技术指标

  不能变相地指定具体品牌,在实际工作中,尽管不同采购人之间的职能不尽相同,但对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一般商品而言,绝大部分供应商都可以满足其采购需求。可是在采购预算的实际编制过程中,却有一些预算编制人员竟通过具体技术指标,变相地为采购人指定采购品牌,甚至于还编制出了非某某品牌不可的指标体系。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其他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的正当权利,还给将来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带来了麻烦和弊端。(孟庆洋)

  与部门预算同申报、同编制

  目前少数地方预算申报时,部门预算申报先于政府采购预算,这容易导致一个后果,即只要部门预算通过了,采购人年度所需资金就有了着落。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预算容易敷衍了事,从而导致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两张皮”。为此,建议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一起,同时编、同时报、同时批。另外,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二上”申报部门预算的同时,单独列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经本级人大审批通过后,严格执行。(赵长宝)

  预算金额要有竞争性

  不能偏离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太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预算编制人员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内下达采购项目的预算指标,而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采购项目的市场行情。

  往往有时确定的采购预算超出了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过多,不仅浪费了财政资金,也给采购工作的绩效考核带来困难;有时确定的预算金额低于市场参考价太远,从而导致采购项目无法采购到位,进而又不得不调整预算,严重干扰了采购工作秩序。(孟庆洋)

  结合市场行情

  比较真实地研究确定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对于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来说,无论预算编制人员如何编制采购预算,他们所考虑和关心的,是如何使用这些财政资金,从市场上购买到自己工作所需的采购对象。

  因此,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不能不考虑项目的市场价格情况,既不能高于、也不能低于市场价太远,否则严重背离市场价太远的采购预算,会使预算编制的目的和意义丧失,使预算缺乏实用价值。(孟庆洋)

  狠抓预算审核

  对编制好的政府采购预算,在提交人大、政府等部门审议之前,需经专职预算编制审核机构或岗位进行预审。一是确保完整性,看是否漏报,防止逃避政府采购。二是确保合理合法,主要看项目安排、采购档次、采购价格等是否合理。三是确保真实必要,防止采购单位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四是确保关联性,采购预算的编制是否存在人为拆分或整合采购项目的问题。(赵长宝)

  长效机制

  摸清家底,避免预算重复编制

  预算编制的粗放与政府采购行为的分散,导致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形成的资产管理不到位,所以必须组织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家底。各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应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孟庆洋)

  建立物品预算动态数据库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建立包括各类品目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信息在内的产品预算动态数据库。

  这样,预算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只需根据数据库内容填写相应编码,不仅能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可减少采购单位的工作量。(孟庆洋)

  健全预算信息管理

  统筹管理预算基础信息、专项支出项目库、预算编制审查、预算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等,进一步完善人员资料数据库和政策资料数据库,健全人员支出预算编制系统,达到通过基础信息库的相关资料,自动生成各部门人员支出预算的目标。

  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拨款程序,有效杜绝超指标下达单位预算、待分配指标随意调整以及超预算拨款等问题。要及时反映预算指标的变动情况,使预算处和各业务处室都能及时了解预算的追加及下达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调拨效率。(赵长宝)

  增强预算透明度

  首先,要在部门预算决策中引入听证制度;其次,要强化社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最后,要建立和健全部门预算公告制度。

  财政预算报告必须符合完整性、公正性和及时性这三项基本规范和原则,以便报告的使用者能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政府公共预算收支的状况,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赵长宝)

  编制执行相分离

  财政部门内部要本着分权制约的原则,设置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形成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以及寓监督于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内部监督的经常性、规范性,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赵长宝)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要运用科学、规范、细致的绩效评价方法,促使预算资金与部门工作绩效直接挂钩,推行绩效预算模式。建立起“以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推行年度滚动预算”的考核机制,确保部门预算和财政资金的效益不断提高。

  通过开展科学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编制项目概算;同时,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部门经费与绩效评估直接挂钩,把部门应当达到的绩效指标与实现这一指标所需要支付的货币量联系起来,变纯粹的财政拨款关系的条件成为完成任务与提供相应资金的关系,增强预算约束力。在这种预算模式下,通过绩效评价实现了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为最终实现预算资金的有效配置提供科学依据。(赵长宝)

  调整财政年度

  建议将财政年度由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以改变每个财政年度之初无正式预算的弊端,并将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写入《预算法》,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法律依据。(赵长宝)

  改善部门内部财务管理

  部门的财会人员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执行上,要注意资产管理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基础依据。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预测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收支,为编制滚动预算提供基础。(赵长宝)

  协调预算编制时间和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应通过有效手段,从源头上将预算编制时间和部门工作计划安排时间统一起来(要求各部门工作计划或项目计划最迟应当在年度预算开始执行的半年前确定下来),以适应部门预算提前编制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也应当尽快建立投资项目库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加强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赵长宝)

  出台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以及监督工作,各地应当出台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下达采购预算编制的通知,以切实规范各单位的预算编报工作。(赵长宝)

  狠抓采购预算执行

  主要是要坚持讲法制化、监督化贯穿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全过程,采购单位要按照规定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确保预算编制的有效性、权威性。(赵长宝)

  加强预算执行反馈

  财政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各级政府要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逐步建立立法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赵长宝)

  实行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防止政府资源的无谓浪费。

  一方面,要以财政部安排的对国有资产的大规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摸清各单位的家底。同时根据职务级别、人员编制、工作岗位等因素,细化核定小汽车等各类品目的配置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细化预算项目、技术指标,确保定额定编,以作为以后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

  另一方面,为了统筹和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各级政府部门都必须对现有的存量资产实施统一的调度和配置,对一些预算单位提出申请需要采购资产的,如果认为这些部门不需配置的,或者能够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的,可以不予批准采购,对确实需要通过重新购置方式配备的,也必须从严控制其采购规模、标准、档次等。(赵长宝)

  通过绩效评价校正预算实施

  对于预算编制质量,可通过绩效评价职能来给予验证,不合理或不科学的指标分配方案,能立即调整的要当年调整,已经实施无法撤回的,必须在下一财政年度予以修正。

  同时,在采购预算执行中,要有专职财政检查机构的跟踪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超计划、超序时用款,是否超范围和超标准采购资产,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益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监督检查机构都必须要对照采购预算严格核查,并要全面总结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起到及时预警和及时纠偏的效果,以确保预算执行不发生偏差,切实保障采购预算的依法运行。(赵长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