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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三举措创新政府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6-14     
  本报讯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通过三举措创新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价格可控、质量可靠、管理可行”目标。

  一是招标入库代理机构。从2013年开始东兴市每两年招标一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直接管理招标代理公司,改变了以往共享防城港市代理机构库的情况。在此基础上,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将采购活动特别是评标、定标或谈判、询价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按采购实施情况及采购结果填写《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记录表》,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将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二是网页报价作为采购预算参考价,解决定点采购价格高问题。完善询价采购方式,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条件,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由于东兴市尚未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采购工作,无法对定点采购产品在网上进行二次竞价,难以达到“价低质高”的采购效果。为解决这一问题,东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定点采购计划时,要求采购单位提供该产品在京东、苏宁、国美和天猫等电商平台中的报价,作为采购预算参考价格,从源头上有效地杜绝了定点采购价格虚高和价格垄断的情况。

  三是提高定点工程上限标准,增加本地财政税收。为了加快东兴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东兴市财政在2016年印发了《关于将第一期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类定点采购上限标准变更为200万元的通知》,将第一期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定点采购的上限标准由6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放宽了定点工程市场,刺激了本地工程公司参加东兴市政府工程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了东兴的财政税收。(陈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