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与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一样,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如何让公共资源交易更阳光、更高效?今起,本报开设“公共资源交易关乎你我他”专栏,聚焦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
楚天都市报讯以前,各个行业部门自行建设交易平台,公共资源分散交易,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如何让公共资源交易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湖北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大市场。
1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运行推进会介绍,湖北省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创新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2007年,省政府颁布《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确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湖北模式”。目前,我省已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标,“湖北模式”引领全国行业改革。
2003年至2015年,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规模由31.7亿元增至5144.9亿元,公开招标比率由不足10%增至近90%,目前交易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中部首位。
近两年,我省借助“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推进“湖北模式”改革完善。截至11月10日,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和矿业权转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械集中采购等5大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基本整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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