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政府采购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信息公告、质疑投诉等程序;落实《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政府采购领域内控管理,在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的同时,实现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各项改革。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协审等服务项目中运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推进服务项目采购扩面增量。继续跟踪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明确政策支持重点,在采购活动中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环保节能产品,将政策支持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需求制定等前端延伸。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审核采购项目;注重放管结合,在履行好采购方式审批的法定职责的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加强了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加大对贯彻条例、信息公开、落实政策以及采购活动中易发高发问题的检查考核力度。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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