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促进供应商诚信竞争,今年以来,为了结合全市推进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山东省荣成市市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要求参与招标采购的相关单位及中介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界定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不诚信行为,并将失信违法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凡是列入采购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供应商,1至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促进供应商提高诚信意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阳光透明。
(蔡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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