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采购制度,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
强化采购工作流程。一是认真核实采购人采购计划中提出的采购价格,避免出现虚高或者低于成本价的采购价格。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今年1—10月全县共发布采购信息公告116条。
强化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开标项目均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率达到100%,实行采购信息公告制和采购结果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政府采购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要求各招标代理公司从开标到评标结束全过程进行录影监控,评标期间,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评委、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室,不得接打电话,评标结束后保存相关记录。
强化采购信息公开。实现采购信息“四个公开”,即采购程序、采购信息、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开,让采购人和供应商充分了解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
(杨阿三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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