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通过下乡交流工作、印发相关文件汇编等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使乡镇领导及财政采购操作人员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自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办事流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对于乡镇执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采取一次性告知制,重点对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及配置标准作出具体明确的说明,缩短采购申请、合同备案、资金拨付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度。要求各乡镇按规定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一经确定,必须坚持按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未经备案,中途不得增添采购项目。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要求不予备案。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政府采购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凡是发现存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行为未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规定进行追责,坚决杜绝私自采购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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