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福建省创新了药品招采新机制


 发布时间: 2019-06-14     

    福建省是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确定的首批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改革情况备受各方关注。

    无论是政府的重视程度、全面组织推进的速度和力度,还是各项政策的协调度和系统性、主要改革举措的覆盖面,福建综合医改都当列全国之首位。

    2015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标志着福建省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试点方案》明确,四项主要任务为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价格等配套改革及社会资本办医为四项主要任务。

     福建综合医改的一大特点,是对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动了真刀子”,深度触及了药品“过度使用”和价格“虚高”两大痼疾。

     该省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原则,在目录筛选、竞价采购、带量联合采购、信息公开、配送管理等方面统筹谋划,创新了一整套药品招采新机制。具体做法有四点:

    一是改革药品采购目录遴选自上而下的模式,采取层层遴选、按需而选、清单公示等办法,由各级医疗机构按临床治疗需要自下而上申报药品采购计划,省级药品采购机构以各医疗机构申报品种最大重合度为主,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省级采购目录。

     二是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金额,将占比排序前80%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按同通用名、同一给药途径归类纳入公开招标采购范围,其中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并申报的药品通过“双信封”评审办法进行竞价采购,不足3家的按议价办法采购。

    三是从公开招标采购目录中,选择部分常用的临床治疗必需药品,按照全省实际使用量,开展省级统一带量采购。

     四是形成依托省级采购平台的区域化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组成了省属(福州)片区采购工作小组,负责药品带量采购的实施,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五是实施信息发布制度。带量议价采购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发布。六是为了加强药品配送管理,保证药品配送到位率,通过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来压缩药品流通成本,全省遴选了11家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