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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各方关系 推动交易平台电子化


 发布时间: 2019-06-14     

      调整政府和市场参与主体关系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发展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电子化的过程中,应如何看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平台整合?是社会相关各方关注的焦点。
  
  电子化是降低交易费用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中,“交易费用”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任何交易从寻找交易对策,到谈判,再到签订合约,每个环节都会涉及交易费用。怎样降低交易费用,是市场经济制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表示,中国正在推动多项体制性的变革,一方面我国存在大量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另一方面有众多国有企业,因此存在规模巨大的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招投标。公共资源在交易实践中如何降低费用是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各种因素的推动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刘胜军认为,技术推动是第一个重要因素。互联网电子商务和基于互联网技术构建的全新的商业模式,其最大优势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和解决信息不透明。另一个因素是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把互联网技术的推动和政府简政放权这两个重要因素结合在一起,就有可能在公共资源交易这个领域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政府应自觉将边界限定在公共产品里
 
  “《工作方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但具体到实施阶段,除了技术层面的问题,最核心的是要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我们应如何看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应在多大程度上去介入平台?”刘胜军提出。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最基础、最核心的驱动力是每个企业、每个个人自发地追求利润,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推动了创新,带动社会效益的提升。刘胜军认为,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做市场经济的“守夜人”,要维护好公平交易的规则,保护私人产权,保护法治公平和严肃性;二是提供公共产品,且在提供之前政府必须界定一个产品是不是公共产品,是否应有市场来提供。
 
  “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认为,凡是市场能够提供的,应由市场提供。因为市场的效率比政府高,政府应自觉地将边界限定在公共产品里。”刘胜军表示。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不符合公共产品定义
 
  刘胜军提醒道,公共产品与通常理解的公共物品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公共产品必须满足完全排他等特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化平台,不符合公共产品定义。因为市场参与者能够提供,同时不具有排他性,而且市场有可能比政府做得更好。”刘胜军表示。
 
  在公共资源平台电子化建设的过程中,刘胜军认为有一个观念上的误区必须避免,即社会性、公共性的平台并非必须由政府主导。他举例说,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运营者是民营企业,但不可否认它们是公共平台,这些平台的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非常突出。如果由政府主导,阿里巴巴、京东等交易平台无法达到今天的良好发展态势,这是由市场竞争本身内在的驱动力所决定的。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要求更高
 
  刘胜军表示,与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相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复杂。一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都是非标产品,差异化很大,且有很多定制化产品;二是相比于付款、发货的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复杂,流程管理、招投标交易环节多,细节性要求高,任何一个环节考虑不周全都会对交易的效率、运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三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及的金额巨大,无论是政府的采购、国有企业的招投标,还是土地或产权交易,隐含的商业互动突出。
 
  “非标产品、流程复杂、金额巨大等特点,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化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刘胜军表示。
 
  他认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必须满足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平台开发要结合招投标流程特点进行深入研发,把每个环节的风险做到最优,风险可控;二是将各种交易活动放在同一个电子化平台上,且要实现平滑切换,让所有参与者在转换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效率提升、成本节约,不是简单的电子化,需要大量创新的思维;三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信力,运营方如果不是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的边界就会收到限制。
 
  “公共资源交易涉及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招投标等,政府也是当事人之一。政府应当保证这个平台相对独立于政府,相对独立于企业。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只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才有生命力,才有发展的前途。”
 
  政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不等于包办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发展,刘胜军认为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思考。比如,中国有很多行政区域,还存在众多行业和领域,究竟需要多少数量的公共服务平台?
 
  “任何人、任何政府都不能给出准确的判断,必须通过市场的不断检验。”刘胜军表示,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更是创新的过程,在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发展的过程中,应允许市场和企业家来推动,给予试错的空间。
 
  刘胜军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提到政府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但“推动”并不是政府要包办所有事情。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时候由于市场经济与市场体系的复杂性,政府直接参与可能难以突破两个局限性。
 
  “一方面是创新能力。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用户需求多变的时代,政府或国企的创新能力不可能像市场一样好;另一方面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信力和有效独立性。政府实际上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利益相关方,政府建设、管理这个平台,利益冲突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刘胜军表示。
 
  他认为,即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如果政府不能把握好边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发展可能会进入一个怪圈,政府越重视,投入的资源越多,发展越不好。
 
  政府应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实施有效监管
 
  政府如何更好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实现向电子化平台的转变,刘胜军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是政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过程中,更多地应该把主导的力量交给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家在市场的竞争中探索,找到最优的商业模式,最大化地满足各个参与主体的利益,这个过程应由市场来决定。
 
  二是政府要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交易。如果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能够解决独立第三方的问题,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纳入电子化平台上,就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寻租、腐败等问题。
 
  “当然,由社会第三方力量推动虽然有体制优势、创新优势,但政府也会有顾虑,担心劣币驱逐良币,毕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寻租空间还是非常大的。”刘胜军表示,在社会力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过程中,政府监管的作用不可忽视。
 
  “政府监管不是审批,而是确保这些平台不会滥用第三方的公信力去进行不当交易。政府一旦发现存在这样的行为,可以做出惩罚和吊销营业执照,确保所有第三方平台运营企业,能够从长远来维护好平台的信用和创新能力,最终出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阿里巴巴和京东。”刘胜军认为,一旦建立起这样的发展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就有可能进入良性循环,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围绕实际需求去持续不断的商业创新,推动平台本身的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刘胜军在谈及“互联网+”所带来的透明度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影响时表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需要建立良好的体制和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当前产业革命的浪潮背景下,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创新。这个领域的发展最终取决于政府是否能够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能否下决心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
 
  他表示,以往解决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政府总是希望用管制的办法,事实证明这种管制的办法有时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产生更多寻租问题。
 
  “阳光是最好的警察,政府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充分认识到,只有提高透明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刘胜军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