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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清理规范工程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 2019-06-14     

本报讯 (记者陈璋)9月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有关工作,我省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之外超标准约定收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通知表示,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管,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收取外,严禁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之外超标准约定收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全省各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严格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过程中不得搞搭车收费、不得代其他部门收取各类保证金。

通知还要求,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