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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方案支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6-14     

  记者4月27日从青海省民政厅采访了解,由于社区服务发展滞后、制约社区建设,不能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此,青海省出台试点方案,支持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和社区便民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破解社区建设短板。

  青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刘志德介绍,十二五”期间,青海省社区的硬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软件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社区建设。目前,面临的最大短板,就是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形式单调、服务力量不足、服务水平低下。

  为此,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2017年度青海省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区建设短板。

  《方案》重点针对社区居家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困境儿童、行为偏差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孤儿、被遗弃或受虐待的未成年人、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为其购买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关爱性社会工作服务和生活照料、生活救助、家政保洁、住院陪护、助医康复、法律援助等生活便利性服务。

  刘志德说:“政策几乎涵盖社区老弱病残贫这些群体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有物质生活的层面的照料,也有精神层面的关爱。”同时,政策的出台将带动大量的社会组织发育起来,引导专业社工加入社会组织,形成一支非常专业的力量,深入到社区挖掘居民的生活需求,为老百姓提供实质性服务。

  据悉,根据各地社会组织发育程度及承接能力,决定本年度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试点地区为西宁市4区3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两市的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并规定凡在青海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年检合格且无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的社会工作服务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法人均可申报购买服务项目。

  刘志德表示,政府支持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和社区便民服务,是青海省民政厅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对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服务,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